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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锁加盟经营十大重点

发布时间:2017-05-12

 深入了解连锁总部运作

1.了解获利模式
连锁经营为零售业者复制创新营运模式,经由一定技术授权与设定加盟金比例,开放有意愿业者加入体系。 
营运总部与加盟主,虽有依存关系,但两者间各有不同获利模式,加盟主主要获利贩卖产品与服务,而总部则是加盟权利金、上架费、物流费、活动赞助费和供销货收入,当达到一定的销售据点,商品经销的KNOW HOW,POS系统所建立的销售情报,都可高价售予供货商。


2.加盟利润评估
业者参与连锁加盟体系,加盟金的收取一般约为新台币20至30万元左右,高与低取决于加盟型态与特性。
计算方式是加盟合约签订后3至5年内,权利金占营业收入1至3%比例。换言之,就是每月营业额需摊提金额最好不超过5千元。


3.审慎审阅权益
根据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加盟业主信息揭露之处理原则,加盟者可从加盟业主缔结加盟经营关系10日前,向交易相对人提供应揭露信息项目包含:加盟契约存续期间,所收取之加盟权利金及其他费用,其项目、金额、计算方式、收取方法及偿还条件等,业者应于加盟前审慎审阅以免丧失应有的权益。


4.检视营运总部
加盟主可以透过现有连锁总部运作模式,了解店铺营运的实际状况,作为加盟参考。以日本7-ELEVEN来说,其将营运总部向上提升为知识密集产业。提供专业经营知识的应用。例如:透过科技信息的运用,来整合虚实网络购物与实体商店物流配送;更善用连锁加盟已有的实体店铺物流体系,提供更多的商品消费空间,增加加盟主经营扩充能力。

创造品牌附加价值
5.人才训练计划
业者加盟前,应详细询问连锁总部的教育训练计划,包括:技术移转、商品知识、人才培育。


6.关心法律规范
国内在连锁加盟经营相关法令规范制定上,主要是依据公司法、商标法、民法、公平交易法等相关法令对连锁加盟经营进行规范。


7.品牌延伸价值
加盟者需了解,连锁加总部如何扩大加盟的经验,打造品牌的作法。以目前国内连锁体系,皆是在通路建立通路品牌形象,稳固当地连锁化市场地位,以品牌运作并结合当地社会资源。


8.弹性商品组合
连锁市场必须了解各地消费者购买行为迥异,加盟业者应了解连锁总部是否能提供不同的附加商品及服务,以迎合当地所需。


9.提供互动交流
优质的连锁总部应充分地对加盟者揭露信息,甚至让已加盟业者与将加盟业者互动交流机会,交换经营心得,让新业者了解店铺营运的实际状况,达到提高加盟意愿的目的。


10.强化服务质量
优质连锁总部需致力于经营质量的改善,提供加盟者时时了解市场情报的服务,打造优质加盟环境,让总部与加盟主双赢的赚钱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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